四川达州完善房地产政策 实行父母或子女公积金提取互助

作者:娱乐 来源:焦点 浏览: 【 】 发布时间:2025-07-05 18:32:54 评论数:

各地对房地产政策的川达完善仍在持续。

日前,州完政策助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达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善房实行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十条措施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与健康发展。地产

今年以来,父母各地频繁出台楼市优化政策,或女从近期出台的公积各项支持政策来看,各地的金提楼市支持政策有向改善性需求以及供给端蔓延的趋势。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取互四川省达州市此次出台的川达《通知》即体现了这一趋势,所提及的州完政策助十条措施涵盖了供需两端,涉及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善房实行鼓励企业给予购房优惠、地产父母或子女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互助以及优化预售资金监管等。父母

父母或子女公积金提取互助

《通知》中明确此次政策出台的或女目的是为促进达州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所提出的十条措施主要为供需两端的优化。

需求端方面,《通知》提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通知》还提出调整房屋套数、贷款次数认定标准,适当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

具体来看,《通知》规定,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没有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具有足够偿还能力、征信良好的缴存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在达州市范围内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房的,可视为首套房,享受首套房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提高10万元。

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还体现在实行又提又贷等规定,即在达州中心城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余额支付首付。

相比于部分地区允许父母提取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通知》更进一步提出实行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互助。允许没有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或父母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允许缴存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为成年子女或父母贷款。

此外,《通知》还鼓励开发企业对特定群体购买新建商品房进行让利,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给予特定群体每平方米100元的优惠。

这些特定群体范围较大,在《通知》中涵盖了达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各类人才、35岁以下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外地来该市就业创业的新市民(非购房所在地户籍,包括农民工)以及有二孩、三孩户口或出生证明的常住居民。其中有二孩、三孩户口或出生证明的常住居民并未限定所购房套数,其余群体则限定为首套房。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当地房地产市场秩序,《通知》还从预售资金监管、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等方面对供给端政策进行优化。

在提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以满足合理住房需求的同时,《通知》还提出要加大对优质房地产项目和建筑企业的金融支持,保持房地产信贷投放平稳有序。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金融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在预售资金监管方面,《通知》针对不同的企业或市场情况提出了相对应的措施。

其中,对信誉良好、近2年内无不良社会影响、无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按已办理预售总建筑面积应留存商品房监管资金的75%留存监管资金,期满后及时补足,并备注提出10万平方米(含)以下按300元/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按200元/平方米留存。

而对办理预售面积较大、实际销售进度缓慢的项目,《通知》提出在开发企业主动申请并确保暂停销售其他楼栋6个月以上的前提下,可按其实际在售楼栋面积确定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

在预售许可证办理、土地出让金缴纳等方面,《通知》也提出了较为宽松的支持措施。

具体来看,《通知》提出,商品房开发楼盘完成基础和主体首层结构工程,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间延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一次性缴清;新出让的商住经营性用地,按不低于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分析认为,优化预售资金监管能够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当前各地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普遍较为严格,优化预售资金监管也显得更为重要,预计二季度或有更多城市研究优化资金监管细则,给行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